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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

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的發展,使資訊相關技術已成為現代知識工作者必具的基本技能。依據資訊工業策進會市場情報中心(MIC)的調查,國內資訊相關技術人才的供需之間,產生嚴重的不平衡,在目前高失業率的情況下,資訊人才仍然供不應求,成為產業界最需要的人才。
在電子商務的相關預測與統計中,B2B(企業對企業)電子商務的交易金額遠大於B2C(企業對顧客)電子商務,相對的,目前產業界最需要的,是產業電子化(EB: ElectronicBusiness,或譯企業電子化)的人才。產業電子化所重視的是如何利用新一代的企業資訊應用系統,來改善企業內與企業間的作業流程,以提高組織整體的競爭力。其相關知識與技術的應用,不限於高科技或電子商務企業,也是傳統的企業再思考未來的競爭優勢時,所必然要走的方向,對其人才的需求,更遠大於一般的電子商務人才。
大學肩負了為產業界培養人才的使命,世新大學經過這幾年的發展,已在產業電子化相關領域累積了一定程度的知識與經驗。為了配合產業電子化時代的來臨,奉牟校長指示成立了「產業電子化學程」,集合校內相關領域的菁英,開授產業電子化相關課程,供全校同學選修。提供同學在本科系專長之外,獲得產業電子化相關知識與技術的機會。修畢一定學分數的同學,並發給學程證明書,以提升同學畢業後在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力。

學程規定[ | ]

  • 第一條 為善用教育資源,增長學生智能,培養網際網路時代資訊化社會所需要的產業電子化(EB, Electronic Business)人才,提昇學生畢業後就業之競爭力,特成立產業電子化學程。
  • 第二條 產業電子化學程開放本校各系學生選課。各學系學士班(含二部)學生自修業第二學年(研究生自第一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學年第二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產業電子化學程。
  • 第三條 各系學生修讀產業電子化學程之核心課程前,應向學程提出申請,獲得通過後選修學分始得承認。如選修本學程課程前未提出申請,應在修習第一門課結束前補行提出申請。
  • 第四條 產業電子化學程選課、開課時程遵照本校行事曆,學生應依行事曆選課及辦理加退選。為避免衝堂之問題,產業電子化學程將盡量利用夜間時段及週末開課。
  • 第五條 學生應修習產業電子化學程所開課程至少20學分,並且需從「資訊基礎課程」與「管理基礎課程」二類課程中至少選修二門課程,「產業電子化核心課程」至少修習四門課程,產業電子化學程課程內容如附件。
  • 第六條 學生修習各系所原開授之課程可併計入學程學分內,課程名稱不同但內容相似者,得提出申請,經學程認可後始得併計學分。學生修習獲得產業電子化學程至少20學分後,由學校發給學程證明書。
  • 第七條 學生修習產業電子化學程課程之學分是否併入各系規定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內,依各系規定辦理,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 第八條 申請修習「產業電子化學程」之學生,應於正常學年內修畢所需學分,學生不得因修習「產業電子化學程」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因故未能於畢業前修滿規定學分,畢業之後即喪失修習學程之資格。
  • 第九條 選修產業電子化學程之學分者,應比照輔系另繳學分費。但修習本系所開之相關課程者,不另收費。因故未能修畢學程所需學分,未能取得學程證明書者,不得要求退費。
  • 第十條 本辦法經產業電子化學程指導委員通過,修訂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辦理,或另訂辦法補充之。

申請資格[ | ]

具世新大學學籍

下載專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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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

世新大學產業電子化學程網站
世新大學ERP實驗室
電子商務學報
資訊工業策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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